索  引: 330825-035-020000-2012-00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2年01月29日
名  称: 龙游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意见
文  号: 龙司字〔2012〕4号 责任科室: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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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工作意见
龙游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意见

 龙游县司法局文件

 

龙司字〔2012〕4号

 

龙游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

2012年工作意见

        2011年,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平安龙游”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创新社会管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一年来,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切入点,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努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1、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11年是村组织换届年,也是村调委会的换届年,配齐配强村调委会成员直接关系到基层调解组织的维稳能力。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村调委会的换届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乡镇(街道)、村进行调研,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村调委会换届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到5月底,全县顺利完成了村调委会的换届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将全县284名调解主任和司法助理员集中到县委党校进行业务培训,由各乡镇(街道)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由县委县政府下文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调解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 激励保障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开展“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与完善”的专题调研活动,制订《龙游县推进“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积极探索社会评价调解法和专家咨询调解法等一些适合农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技巧,成立龙游县化解社会矛盾法律咨询团,为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提高纠纷调处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分别成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工商局、消保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消费领域的调解工作;组织千名人民调解员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和参与沙滩、茶场承包及多起非正常死亡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一年来全县305个各类调委会,1000多名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69件,调处成功3466件,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7%、15.9%,其中,重特大疑难纠纷97起,包括非正常死亡纠纷57起,59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为主线,积极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培训和国家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培训与考试,两次与公检法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无缝衔接”,杜绝脱管漏管;对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或假释的罪犯实行判前或释前调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杜绝再犯罪的漏洞。到省女监、十里坪等监狱对龙游籍罪犯进行帮教活动,在监狱建立2个社区矫正工作教育基地,组织74名重点监管对象或余刑较长的社区服刑人员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符合收监条件的5名社区服刑人员予以收监,并在全县通报,起到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教、自觉改造的意识。三是探索重点人口教育监管的新措施、新方法。开展局机关干部牵手社区服刑人员帮教活动,春节前,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送大米、食用油等,对年事已高、无家可归、生活无来源的归正人员帮助解决低保、被子等生活用品,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使他们生活安定,思想稳定,遵纪守法,融入社会。一年来,全县405名社区服刑人员解矫96名,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0.2%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杜绝了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任、脱管、漏管而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达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全县1495名归正人员安置率达92%,帮教率97%,当年重新犯罪率为1.1%,低于省里3%的考核指标,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开展“六五”普法,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围绕“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制订规划,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六五”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五五”普法由于重点突出,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县普法办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郑建飞局长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同时,也为“六五”普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龙游县“六五”普法规划,分别提交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和审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别下发了在全县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通知或决议。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衢州市委常委、龙游县委书记徐旭在《今日龙游》发表《加大“六五”普法力度,打造优质法治环境》的署名文章,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调整充实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制订了“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法联络员和法制宣传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围绕中心,普法先行,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共发放《农村换届选举“十条禁令”法制宣传漫画》2000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以案说法》宣传册1500册,举办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班,出动法制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选举意识以及明确阻碍选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依法选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围绕“工业服务月”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 、企业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不断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理解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预防或减少违法事件发生,确保重点工程的无障碍施工。

        3.普治结合,分类指导。根据公务员学法用法特点,创办了《龙游干部学法专刊》,组织2500余名50周岁以下的机关部门、乡镇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参加了集中闭卷考试。县管干部参考率达到100%,一般干部参考率达到98%,合格率达100%,通过邮寄法制宣传贺年卡的形式向每个参考人员通知考试成绩,并将成绩记入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在全县开展“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有5万多名中小学生通过多种形式接受了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40个行政村制作了法制宣传栏,定期赠送法制挂图,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和“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机关部门上街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解答法律问题260多个;在全县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编印发放5000册《常用法律知识读本》,邀请部门、乡镇领导在电视上畅谈“六五”普法工作设想,召开“六五”普法工作座谈会,在城区和乡镇悬挂横幅标语、群发普法手机短信、户外视频广告、宣传车宣传等,在全县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开展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申报考评工作,重点做好7个村的申报指导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水平和层次。到目前,全县各行政村和社区全部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其中达标县级的182个,市级的38个,省级的6个。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一年来,以强化教育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的保障职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努力推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切实抓好游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两新组织”党建试点工作,不断深化“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发挥党员律师的带动引领作用,使党组织和党员成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与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加强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查,严肃处理,促进公正廉洁办案,诚信守法执业,树立法律服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在全县村组织换届中,试行、推广罗家乡村组织换届“法律见证人”制度,成立龙游县村级组织换届法律服务团,开展村务“法律体检”活动,为村组织换届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现场见证等法律服务,营造了合法参与选举、依法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全县262个行政村村委会一次选举成功有141个,与上届同比增长80%,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实现了过程平稳、程序到位、结果满意,该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二是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制订了乡村法律顾问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及时兑现乡村法律顾问政府补助经费,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全县262个行政村,7个社区共聘请法律顾问256个,占全县行政村(社区)的95%,提高了基层工作 组织依法、民主管理的能力和基层维稳能力。三是成立化解社会矛盾法律咨询团,为基层人民调解提供业务指导,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和下访约访活动,为信访者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四是开展“走访中小企业”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融资及涉法涉诉等各类法律问题。全年,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475家,代理诉讼2150件,代理非诉讼190件,调解402件,咨询或代写法律文书7906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68亿元。

        3、加强公证服务。积极为县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公证服务,共办理南门拆迁西湖家苑安置等工程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公证303件、涉及标的11.1亿元,保证了我县的建设工程招标和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办理房产继承、遗嘱以及涉港澳台、涉外的各项民生公证。为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6件,减免公证费用7600元。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353件,比去年增长8.4%,无一件错证、假证,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为法律援助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各项便民措施,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受援标准,扩大受援范围,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得到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成立了龙游县法律援助中心林业局工作站,加强对林农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援助行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38件,比去年增长79.9%,受援566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480万元,12348法律服务专线提供法律咨询750人次。

        四、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讲大局、守纪律、强作风、比实干”为主题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按照“人人参与、全员教育、整体提高”的要求,认真制订了活动实施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畅谈党成立90年来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传唱和观看革命经典歌曲和影片、开展群众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评选县“十佳干警”、“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万名政法干警进万家”、“向最美教师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龙游人”等活动,较好地解决了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执法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禁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分单位、个人进行廉政风险自查及防控承诺,建立廉政档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和反馈,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三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四是整合力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法律服务的平台和窗口,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债权债务、融资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与东阳、上海等外地企业主进行对接洽谈,做好服务。五是加强团队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活力。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唱红歌文艺汇演和县里组织的全民运动会,开展为困难家庭捐款,献爱心活动,增加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开展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表现在: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还不强,工作的推进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2012年工作意见

        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载体,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快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新设县工业园区司法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司法助理员的招录工作,充实直属司法所人员,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和硬件建设,为司法所全面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成立龙游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龙游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指导中心,组建“龙游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家组”,实行受理登记首问负责制、领导牵头调解和接待制度、属地调解制度、限期办理制度、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及回访制度。因地制宜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能手挂名的片区调解室,加强检调衔接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成立县工业园区司法所。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环境污染等重点纠纷的调解业务指导。在坚持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制订出台矛盾纠纷调解年度考核制度,召开第三届龙游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要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或重要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为主线,加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改造和帮教安置工作质量。要加强与法院、监狱的沟通、协调,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努力实现人员的“无缝衔接”,杜绝脱管漏管。要认真执行法院判前或监狱罪犯假释前调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杜绝再犯罪的漏洞。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监管,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给予收监。要以帮困扶持为切入口,开展“一对一”的帮教活动,妥善解决归正人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归正人员生活安定,思想稳定,顺利融入社会,把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归正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要注重基层、创新方式、突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普法”工作网络。要以强化考核监督为载体,形成部门、乡镇为主导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二是围绕中心,普法先行,推进重点工作。要坚持普法先行,推进重点工程的做法,围绕县重点工程建设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科学合理地制定法制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理解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预防或减少违法事件发生,确保重点工程的无障碍施工,确保全县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要加强指导,在每个乡镇(街道)培育两个重点村(社区)列入升级考核,通过以点带面,努力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水平和层次。

        三、发挥法律服务优势,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法律服务的保障职能显得尤其重要。要加强教育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要在抓好“两新”组织游龙律师党支部党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律服务中的指导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有诉必查,严肃处理,做到公正廉洁办案,诚信守法执业。要积极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要积极开展走访中小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融资及涉法涉诉等各类法律问题。要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在10个中心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为基层依法管理,化解矛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

        二是努力拓展公证业务,为城市拆迁、合同审查、招投标等提供公证服务,预防或减少矛盾纠纷。为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提供公证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要重点做好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切身利益问题。要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好他们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四、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要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忠诚”这一政治本色;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观再教育,深化“服务为民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牢记“为民”的宗旨理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作风,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职能工作;坚持不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始终坚持“公正”的价值追求;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作风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禁令。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坚持严格自律,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基本操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制订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要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力量的培育,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从优待警、科技强警,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努力改善工作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司法行政的履职能力;要抓好招商引资、工会、综治、档案、保密、网络安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创卫等工作,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法律保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龙游县司法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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